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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中共永年县委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永年县人民政府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实 施 意 见

 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经济发展环境,简化办事程序,减轻企业负担,规范执法行为,增强服务意识,下决心解决项目审批、收费检查、管理服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,促进全县经济的跨越式发展,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:
  一、项目审批
   1.完善项目审批中心运作机制。项目审批中心要彻底解决进中心的人无审批权,有审批权的人不进审批中心的问题,把项目审批中心真正办成“一条龙审批、一站式服务”的“政府超市”。此项工作由县审批中心制定具体方案并负责落实。
  2.大力削减行政审批事项。对全县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清理,对上级明令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,对不适应当前经济发展需要的也要予以取消。对固定资产投资1000万元以上能够自行平衡建设条件的生产性项目,只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其项目建议书、可行性研究报告实行备案制。此项工作分别由县政务公开办公室和发展计划局负责落实。
  3.不折不扣地落实项目审批各项工作制度。包括首问负责制、项目督办制、限时办制和项目集中会审制,以及办理费用统一结算。对所有需办理的项目,由审批中心派专人领办督办,县内一切手续,小项目当日办结,大项目三日内办结,重点项目随时集中办公,一事一仪,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。此项工作由县项目审批中心负责落实。
  4.对进入高新区的项目实行“直通车”。具体按照省人大常委会《河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》执行。工业小区参照高新区管理办法制定。此项工作分别由县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企业局负责落实。
  5.放宽土地政策。县土地局要会同建设局、发展计划局、高新区等单位,采取项目“打捆”上报、郑批零放出让土地的办法,搞好土地储备,缩短土地审批时限,以备项目建设需要。对重点生产性项目用地,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后,可实行“超地价或零地价”出让的优惠政策。
二、收费管理
  6.对全县收费项目开展全面彻底的清理。对各收费部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一次重新核定,该取消的取消,该核减的核减,保留的收费项目一律按低限收取。此项工作由县物价局负责落实。
  7.扩展进收费中心企业范围。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,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企业,年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或年上交税金在10万元以上的企业,今年全部纳入收费中心收费,力争明年全县所有企业进入收费中心收费。此项工作由县收费中心负责落实。
  8.着力为企业和商户创造良好的周边环境。由县物价局印发《收费标准汇编》,以多种形式向全县公示公开,便于群众监督。对不按规定“乱收费”的,企业和商户有权拒缴,并可向县举报投诉中心举报,举报电话6821588、12358。对“乱收费、乱罚款”现象,由县纪检、监察、物价部门从严查处。
  三、执法检查
  9、严禁临式人员执法。各执法执纪执收部门要坚决彻底清退本单位临时人员,单位领导“不清退就让位”。此项工作由纪委、监察局牵头,有关部门配合搞好落实。
  10、严禁向基层站所分配收费任务。对各执法执纪执收部门有令不行,有禁不止,仍然向下属单位定收费任务,继续违反规定乱收费、乱罚款的由县纪委,监察局查处,县财政局负责全额将收费罚款收缴财政入库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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